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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同时受理同一案子的两方咋办?不会自己先打起来吧「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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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03 14: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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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果...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同时受理同一案子的两方咋办?不会自己先打起来吧

理论上,不允许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双方当事人。律师事务所也有相应的利益冲突审查措施。实践中,仍然有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虽然很少见就是了。原被告都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要讲情况给双方当事人讲明白。如果双方仍然决定请该所的律师,就要签署书面的同意书。这时,律师事务所可以代理双方当事人。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律师事务所只能代理先委托的当事人,后委托的要解除代理关系并退钱。当然,任何情况下,同一律师都不能同时代理同一案件的双方。人们调侃的,吃了原告吃被告其实是不可能的。

首先,问出这个问题的一般对是律师利益冲突的相关制度不了解。所谓利益冲突是指本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委托事项与本所其他委托事项的委托人之间有利益上的冲突,继续代理会直接影响到相关委托人的利益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以及《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都对利益冲突做了大量而且具体的规定。

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同时受理同一案子的两方咋办?不会自己先打起来吧「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怎么办」 针灸养生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简单的说,就是律师在承办诉讼代理、仲裁代理、非诉讼代理、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以及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可由律师从事的其他法律业务时。应当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避免因利益冲突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在接受委托之前,本所对律师承办的法律事务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在诉讼类业务中,代理诉讼双方当事人绝对不允许的,在非诉类业务中,律师也应该向客户明示代理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客户出具书面的《豁免函》经过严格审查后才有可能继续代理。所以像问题中所述的自己先打起来,真的是想多了。。。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打官司请律师这基本上已经成了共识了吧,那如果原告的律师和被告的律师来自同一个所,是不是特别别扭呢?

开庭的时候,法官要求原告介绍出庭人员身份,结果原告律师说是某所律师,被告律师也说是某所律师,是不是感觉奇怪呀?

要知道,当事人签订的代理协议是与律所签订的,而不是与律师签订的

当事人请律师肯定要与律所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协议》,说清楚是什么案件,代理的是一审?还是二审?是一般代理,还是风险代理?律师费多少,如何支付。当然了,协议中必须明确出庭律师是谁,这个律师肯定是当事人指定的,但协议中这个律师是律所委派的。

你想想,你与律所签订协议要告被告,结果被告也和律所签订协议,要抗辩原告。这不是典型的一手托两家吗?

相当于律所收了原告的钱、被告的钱,委派自己的律师,也可以说委派自己的员工左右互博?是不是感觉有点滑稽呢?

司法部关于此种情况,有啥规定呢?

《律师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最高法对此什么态度呢?

最高法在(2016)最高法民申3404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律师法》第三十九条仅规定了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而并未就同一律所的不同律师不得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作出禁止性规定。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第(五)项虽然规定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但该文件是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性规范,而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杨某主张双方代理律师由同一律所的不同律师担任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原审法院剥夺了当事人辩论权利的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说白了,最高法院认为同一家律所的不同律师担任原被告的律师是可以的。

律所和律师作为全国律协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应遵守律协的规定

我们都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所和律师都必须加入全国律协!既然作为全国律协的会员,肯定认可全国律协的章程,愿意遵守律协的规定。

律所在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时候,应进行冲突审查,如果委托本所律师状告本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或者本所已经接受了原告的委托,就不应该接受被告方的委托,哪怕被告方给的律师再高也不行。

同一家律所不同律师担任原被告的代理律师,已经违背了律师的职业道德,不应该为了揽业务而让当事人觉着律所在演双簧,这样会损害律师行业的声誉!

到此,大家对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的1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